其實重點是這件事到此終於完全落幕了,跟家屬盛重的道了歉,也做了應負的責任與賠償,
再來就是最終判決也給了大聲一個公道。
剩下就是大聲要好好記住這次經驗,然後在返回螢光幕之前的這段期間,好好的安下心來休息以及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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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音悅台BIGBANG飯團
引自:http://news.nate.com/view/20110829n18107
翻译:芝芝@SMILE HOLIC www.dsholic.com
首爾南部地方檢察院刑事4分部(部長檢察官 洪舜保)於29日發表聲明,
對以撞擊因事故臥倒在地的摩托車司機而致其死亡的嫌疑立案的偶像組合BigBang大聲(原名 姜大聲·22)作無嫌疑處理。
檢察方解釋,強化調查結果對摩托車司機在被大聲駕駛的小轎車撞擊前是否存活這一點無明確憑據,無法排除其因在與前方路燈相撞中所受的致命傷而已經死亡的可能性。
摩托車司機在被大聲的汽車撞擊前約三分鐘左右,在血液酒精濃度為0.186%的醉酒狀態下,以臉部撞擊路燈,受到了伴有脊髓損傷的胸部骨折,因多發性肋骨骨折導致的肺破裂以及出血過量等的致命傷害。
接到由永登浦**局移交的案件後,檢察機關展開了針對屍檢醫官,目擊證人與大聲的補充調查,及分析事故發生前黑匣子影像等的強化調查。
在過去25日進行的檢察市民委員會會議上,出席的9位委員全體一致地陳述了不予以起訴的意見。
檢察機關的相關人士發言:“從當時的道路情況等來看,承認大聲是有忽視察看前方義務的地方”,但“很難認定這一過失與受害者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根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法律格言決定作無嫌疑處理”。
大聲因過去5月31日淩晨1點29分左右,在楊花大橋北段向南段方向以時速80km駕駛自己的奧迪小轎車撞上倒在路上的摩托車司機玄某(30),以致其死亡的嫌疑(交通肇事罪)不拘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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